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店铺违规一封了之 微店缺乏保证金制度消费者难(2)

来源:泥沙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微店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开微店和微店经营免费,针对交易成功的订单,支付渠道会收取商家0.6%的手续费。

微店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开微店和微店经营免费,针对交易成功的订单,支付渠道会收取商家0.6%的手续费。

记者 王小月

记者在微店APP看到,平台店铺均不显示营业执照或公司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微店工作人员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无法告知店铺相关信息”。作为平台用户的姚新、杨易等多名消费者,在要求了解店铺信息时也被拒绝。

对此,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这降低了商家入驻微店的门槛,短期内有利于微店的快速发展,但也增加了微店野蛮生长的风险,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担保机制,如保证金制度。

根据微店规则,交易资金担保是微店默认开通的交易方式,不支持关闭,在买家确认收货次日可提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退款,但商家不积极配合,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平台规则是否合理?

封禁店铺是最终结果 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商家应该明牌亮照并对外公示主体信息,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秘密开店。平台可以选择提供经营者信息或者自己承担责任。

受“元宇宙”概念影响,数字藏品正掀起一股热潮,成为多个领域的心头好,也收获了诸多忠实的收藏爱好者。然而,发展初期泥沙俱下,这一领域已暴露出诸多不规范经营乱象,消费者权益难获保障。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消费者既没有收到数字藏品,也不能退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因微店入驻门槛较低,不少小微企业或个人选择在微店平台上开店。“天界数藏”便是入驻微店平台的商家之一,该店售卖的数字藏品单价在9.9元到199元不等。

那么,在微店没有收取保证金,商家又不配合退款的情况下,平台除封禁店铺外,就不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了吗?

黄文得表示,微店应当设立商家的准入门槛,施行信用评价、保证金等规范商家诚信经营的一系列制度,并且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拉入“黑名单”,严格审核商家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防止不良商家换个“马甲”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泥沙研究》 网址: http://www.nsyjzz.cn/zonghexinwen/2022/0725/702.html



上一篇:这条憨憨的“漏网之鱼”,再度现身 “古鱼王国
下一篇:河南济源:黄河小浪底启动排沙模式 泥沙喷薄而

泥沙研究投稿 | 泥沙研究编辑部| 泥沙研究版面费 | 泥沙研究论文发表 | 泥沙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泥沙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